venire facias ad respondendum,出庭答辯令,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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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venire facias ad respondendum,出庭答辯令
中文:出庭答辯令
解釋:〈拉〉
要求被指控犯有輕罪的人出庭並對被控罪行進行答辯的令狀。在英國,此種令狀可以由王座法庭、巡迴法官或季審法庭〔quarter sessions〕簽發,但現已被傳喚令〔warrant〕所代替。在美國,現在更多使用的也是傳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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