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台大(黃自強)主講(台大法研所公法組/律師司法官雙榜達人)
- 【台北場】109/ 9/ 8 (二) 19:00 台北市館前路28號3樓(國302)
- 【台中場】109/9/13 (日) 15:00 台中市東區大智路36號2樓
- 【嘉義場】109/9/17 (四) 18:30 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00號7F
- 【中正場】109/9/18 (五) 18:30 嘉義縣民雄鄉裕農路191號1樓
- 【台南場】109/9/16 (三) 18:30 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47號3樓
- 【高雄場】109/9/11 (五) 18:30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308號8樓
參加資格
- 輔限內學員、舊生免費入場
- 非班內生攜帶歐律師著作《憲法爭點解讀》或《憲法解題書》免費入場
- 歡慶律師節,憑律師證或律師及格證明免費入場。
- 座位有限,完成線上預約者優先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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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欲參加講座同學,請洽各分班高點櫃檯預約觀看課程。
講座精華
聲請緣起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後,陸續認定中投、欣裕台、婦聯會等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等不服,分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北高行3合議庭7名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合憲性宣告
大法官在釋字第793號宣示規範政黨財產移轉等事項之黨產條例條文,未剝奪政黨賴以存續、運作的財產,並非憲法所不許。所涉條文也未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平等、比例等原則,全部合憲。
大法官點出民主轉型之後,政黨自應服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以國家利益為依歸,不得藉影響力謀取政黨或第三人不當利益。
解釋文中更提到,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範政黨財產的移轉及禁止事項,不涉及違憲政黨的解散,也未剝奪政黨賴以存續、運作的財產,並非憲法所不許。
講座綱要
- 政黨的
財產權保障
- 黨產檢驗與
平等原則
- 黨產會的
成立正當性
- 法律不溯及
既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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