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公職考試司法特考五等庭務員應試科目與成績計算

司法特考五等-庭務員考試時間

工作項目 112年考試日期
筆試日期 112/8/12(六)

庭務員應考資格

類科 庭務員
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
備註 不實施體格檢查。

庭務員應考科目及成績計算

1、考選部為提升試題品質,建立命題範圍,俾使應考人準備有所依據,下列應考科目後端有「★」符號者,係考選部已有公布 「 命題大綱 」 之科目。
2、下列應考科目前端有「※」符號者,係全部採測驗式試題。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
  1. ※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 ※ 法院組織法大意★( 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共同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
  1. ※ 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題數總計45題,其中單選題35題(每題2分);複選題10題(每題3分),單、複選題占分比為70:30。
  2. ※ 公民與英文(公民★占70%,英文占30%)
成績計算
  1.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2. 本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 國文部分試題採複選題,每題有五個選項,其中至少有二個是正確答案,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所有選項均答對者,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 k 個選項者,得該題 (5-2k)/5 之題分。

※ 以上考情資訊僅供參考,惟實際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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