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關於地產權的一項規則。指如果在一次地產權授予中,某人被授予完全保有地產權〔freehold estate〕並由其繼承人享有剩餘地產權〔remainder〕,則剩餘地產權應屬於由該人所指定的人享有,而不是其繼承人,以此而使該人擁有絕對的非限嗣繼承地產權〔fee simple〕。這一規則因英國1581年沃爾夫訴謝利案〔Wolfe v. Shelley〕而得名,但在該案發生之前已進行了充分討論。在英國,該規則因1925年《財產法》〔Law of Property Act〕而於1926年被廢止。在美國,絕大部分州亦已取消這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