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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knight,騎士;爵士
中文:騎士;爵士
解釋:起初在封建時期的歐洲,騎士是指那些披堅執銳跨馬的武士,他以一年中自備戰馬和甲冑履行40天的軍役為條件從國王或領主處領有封地。大約13世紀起,這種原來必須實際履行的軍役已為交納免服兵役稅〔scutage〕所取代。國王授予騎士爵位時要舉行特定儀式,被授予人身佩利劍,國王以一劍輕拍其肩而授予騎士爵位。後來國王在授予騎士爵位時不得不著重考慮那些有一定財產和社會地位的人,後者要支付特定的費用,再後來支付這些費用甚至成了強制性的義務。強制授予騎士爵位的做法於1640年結束。在現代英國,爵士只是因在某一領域有突出貢獻而由國王授予的一種榮譽,高等法院法官在接受任命時常被授予這種榮譽。當然這只是一種個人榮譽,不可繼承,擁有此榮譽者可在姓名前加「Sir」,但不屬任何騎士團體系列,僅是下級爵士〔knight bachelor〕,並可因特殊事由而遭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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