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此詞原系法律法語,cy意為「這,這裡」,pres意為「接近,附近」。類似原則是衡平法上對法律文件進行解釋的一項規則,指如果法律文件按其字面意義生效將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合法,則可以借類似原則使當事人的目的盡可能地得到實現。類似原則主要適用於對遺囑和慈善信託的解釋中。例如:1若遺囑人企圖設立永久性地產權〔perpetuity〕,則法院並不宣佈該遺贈全部無效,而是在「禁止永久權規則」〔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許可的範圍內,盡力實現遺囑人的一般性意圖;2在為設立慈善用益權的贈與中,尤其是在用語模糊或不確定而必須通過解釋來探求遺囑人的真實目的時,也同樣適用類似原則;3如果遺囑人曾表達過一般性的慈善目的,但由於某種原因,該目的並不能以遺囑中所特別指定的方式來實現,則法院依照類似原則將享有衡平法的權利,仍可以執行這種為特定慈善目的而建立的遺囑信託,即將信託財產運用於與初始信託盡可能類似的目的上,使該信託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