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ndonment,(1)委付<br>(2)放棄;拋棄(權利或財產)<br>(3)拋棄;遺棄,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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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bandonment,(1)委付
(2)放棄;拋棄(權利或財產)
(3)拋棄;遺棄
中文:(1)委付
(2)放棄;拋棄(權利或財產)
(3)拋棄;遺棄
解釋:(1)指保險標的物發生推定全損時,由被保險人把保險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保險人,並向保險人請求賠償全部保險金。
(2)指對全部權利、財產請求權和佔有的自願放棄,並且沒有再主張權利的意圖。它包括放棄的意圖和表明此意圖的行為。在確定一個人是否放棄其權利或財產時,意圖是首要條件,因為沒有放棄的意圖,也就不存在放棄。時間並非必要因素,但如時效的終止伴有表示此項放棄意圖的行為,那麼,時效的終止可以視為存在放棄意圖的證據。
(3)在家庭法中,指故意離開配偶或子女,且無回復之意。
→ deser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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