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多對一方式,校長親自口試及兩位助教。 《 問題 》 由於校長及大部分的教授多專於商事法,所以口試問題會偏向商事法部分,一開始先自我介紹三到五分鐘,再來就由教授問問題,校長問到公司法中公司重整及宣告破產的比較,以及公司法中有關破產的規定,及規定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