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lgar law,粗俗(羅馬)法,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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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vulgar law,粗俗(羅馬)法
中文:粗俗(羅馬)法
解釋:指約自公元4世紀起施行於羅馬諸行省的由那些變質的羅馬法和地方習俗、慣例共同組成的規則混合體,它在類似《阿拉立克羅馬法輯要》〔Breviarium Alaricianum〕之類的立法中有所體現,以前那種精緻的、理論化的經典法律完全遺失,僅留下了一些簡單和基本的形式及一些不太複雜的概念。在日耳曼人遷徙過程中,蠻族法典也吸收了一些粗俗羅馬法,東羅馬帝國的立法也受到了這種粗俗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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