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it acceptance,默示接受(遺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tacit acceptance,默示接受(遺產)
中文:默示接受(遺產)
解釋:指大陸法中的一種推定,如繼承人實施了只有繼承人才有權實施的特定行為,即可認為其已同意繼承遺產。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研究所上榜盛宴
勝試分享+書香禮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