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to refuse treatment,拒絕治療的權利,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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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ight to refuse treatment,拒絕治療的權利
中文:拒絕治療的權利
解釋:指非自願入院的精神病人有權拒絕特定形式的治療。一般而言,醫院和醫生負有對病人採取他們認為適當的治療方式的法定權利和職責。然而,如果特定的治療可能對病人造成傷害,其職責就要受到限制,比如病人對藥物有過敏反應,特定的治療可能會產生不可逆轉的副作用,或者病人對某種治療方式存在著宗教或道德上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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