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ert in curia,(1)在法庭上出示<br>(2)(推定為已)在法庭上出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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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rofert in curia,(1)在法庭上出示
(2)(推定為已)在法庭上出示
中文:(1)在法庭上出示
(2)(推定為已)在法庭上出示
解釋:(英格蘭古法)
(1)舊時訴訟用語,指當事人聲明準備或已經在法庭上出示與其訴求有關的契據或其他書面材料,與此相應法庭要審查這種證據,而對方當事人則有權聽取〔oyer〕其內容。
→ oyer
(2)在以前的訴訟中,一方宣稱他已向法庭出示了某一契據〔deed〕,實際上該契據還處在他自己控制之下,但依其宣稱的效力就可推定已為法庭據有。出示任何記錄性文書相當於添加一份副本,但其它文書則不產生此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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