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姓名;名字;(企業)名稱,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name,姓名;名字;(企業)名稱
中文:姓名;名字;(企業)名稱
解釋:源於拉丁文nomen,法文為nom,撒克遜語為nama,荷蘭文為naem。意指某人或某物與他人或他物相區別,從而標明其獨特身份的詞或詞的組合。一個自然人的「姓名」由一個或多個的姓〔surname〕、家族名〔family name〕和名〔given name〕、教名〔Christian name〕組成。在英國,經由主教同意,某人可以更改其教名。婦女通過結婚獲得夫姓,該姓在離婚後仍可使用。任何人可以隨意為自己取得一個或多個不拘內容的名,但不能有兩個洗禮名〔name of baptism〕,且未成年人只有在父母雙方協商一致,或在雙方未達成協議時由法院作出判決的情況下才可以改變其姓。姓名後加上「& Co.」則是對姓名的變更,從而成為商號〔business name〕。企業名稱包括公司名稱、合夥字號等。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研究所上榜盛宴
勝試分享+書香禮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律二試狂作題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