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finding,查明事實,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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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act-finding,查明事實
中文:查明事實
解釋:法庭對每一案件必須進行的一項程序。對案件必須先查明事實,然後才能適用相關的法律,作出判決。查明事實主要是重現已發生過的事情。在這一程序中,各方當事人提出允許提出的證據;各方當事人向對方證人進行交叉詢問;然後各自說明其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某項事實;法官明示或默示地作出關於事實的裁決,指出某些事實已被證實,某些事實未被證實。這一程序包含對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的認定,對相互矛盾的證據的判斷等。查明事實程序有時會遭遇困難,諸如證人失蹤或死亡、記憶失誤、偏見、不誠實、信函遺失等,甚至包括法官的偏見。查明的「事實」可能不是實際發生過的事實的重現。陪審團似乎困難更大,因為他們極少對某項事實作出明確的裁決,而只是籠統地作出對原告有利或不利的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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