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依保險法第53條行使代位權時,其所請求之金額須否扣除再保險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竹小字第412號民事判決)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2208 (72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人壽保險契約之繼承問題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保險上字第37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保險中之特約條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保險字第7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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