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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大
博士候選人、律師資格
■ 生活化的例子與熱門時事雙效合一:
如果民法是人民私法行為的基本法,那麼行政法就是人民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公法間的行為準則,而且在行政權肥大的現代國家中,各式各項的行政行為無所不在,因此行政法可以是生活的、有趣的。秉此原則,黃台大在每個講授單元中,都融入許多例子。例如:到公園遛狗,狗在公園裡大便,因而遭警察開單,能否提起救濟?又如:建築法上的鄰人訴訟,建管單位核發建築執照,對申請人為授益處分,但鄰居卻主張受損害時,得否請求撤銷原處分?不但如此,老師十分留意時事及新聞,例子時常更新,目的就是為了使同學們對行政法的諸多法理有更深刻的印象,能以實例詮釋抽象法理,讓行政法更平易近人。
■ 熱情有勁,認真細心:
黃台大重視同學們上課時的學習情況,進行每一章節前會先系統性介紹概念再講授主題,上課時總是保持最佳狀態,有高昂的教學熱誠及敏銳的觀察力,隨同學們的反應調整速度,不求同學們要懂很多,但是當天內容則要能銘記在心。因此,即便是從未接觸行政法的同學也無須擔心,其淺入深、簡單易懂的教學方式,讓每位同學都能在老師引領下,進入行政法的世界,同時擺脫學習的挫折感。
■ 搭配重要考題,提示準備方向:
黃台大在每個章節講授告一段落後,會挑選講義中重要考題加以檢討,例如考題所涉及之法理、法條、大法官會議解釋等,或將命題重心加以引伸,順帶提及其他重要內容,同時將各考題作成比較,讓同學們瞭解各種題型。例如有關法規命令授權明確性的考題,定脫離不了大法官釋字第346、412號解釋,若能掌握解釋文的意旨,分數必能高人一等。老師也會在重要章節,特別提醒同學多加留心,並要求大家多下功夫,如果準備時間不夠時,可以老師提示的重要性為複習順序的參考,以提高效率。
■ 著重新舊法比較及行政程序法:
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在89年7月、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則是90年1月開始施行,這幾部大法對行政法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也是多年來眾多學說的具體實踐,因此其在國家考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於施行時間不長,同學們大多不熟悉,黃台大為此特別在課程中,加強新舊法比較及基礎法理的闡釋,務求考試必考的基本分數,安全達陣。
■ 講義架構清晰,補充資料豐富適中:
黃台大的講義內容包括各篇章內容、名詞解釋、考古題及典試委員的可能命題題目,可說是集各家之大成,充分落實準備考試的「一本書主義」。補充講義主要針對最新實務見解或學說發展趨勢,切合需要、份量適中,同學們可吸收新知又不會增加負擔,對學習有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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