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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台大
碩士•律師及格
■ 減輕負擔,避免過多背誦!
謝台大老師以黃榮堅、林山田等學說為主軸,並輔以許玉秀、甘添貴、林東茂、劉幸義等重量級出題委員為對照,跨越目前刑法理論學說與實務之間的鴻溝,建立簡單清晰而且好記的「犯罪審查體系」。藉由目的性思考的反覆推演,使同學的「記憶效率曲線」始終維持在高峰。「國考不是考誰會的最多,而是誰忘的最少。」對於紛雜的學說理論,謝台大老師能夠抽絲剝繭找出關鍵性的重點,若涉及較為抽象的概念則會輔以圖表說明,最終的目的都是希望讓同學能夠以「最有投資報酬率的方式來考上國家考試!」
■ 著重問題思考模式,解題結構完全建立!
刑法學說廣博且精深,如何建立一套完整易懂的刑法體系便成為考試勝出的不二法門。而本課程將會從整體架構出發,先從基本的原理原則開始帶領各位逐漸瞭解各項名詞的意涵,但不拘泥於枝微末節,避免陷入重重概念的機關陷阱裡。提問式思考模式,強調找出問題點所在,而非死背刑法理論。刑法是一門活的學問,教導學生如何思考刑法問題,並且與日常生活經驗相結合。並藉由對比的案例幫助學生釐清易混淆的觀念,最後建立學生自己的刑法架構。
■ 從考古題、實務見解整理中,輕鬆找出命題重點!
在說明一個章節之前,謝台大老師會先帶同學閱覽一次考古題,讓同學了解這個章節在國考的重要性以及出題會是如何的型式;且藉由考古題訓練,加強問題意識,了解國家考試委員們的出題動向,更容易預測將來命題的焦點,使同學們的寶貴時間準確地用在最有投資報酬率的問題上。此外,課堂將不定時補充整理最新的實務見解,往往最新實務見解都是出題委員密切注意的議題!如關於肇事逃逸罪與各罪間的競合關係、懲治盜匪條例廢止後如何適用刑法第二條、猥褻的定義等等。
| 教 學 計 畫 表 |
| 課 程 名 稱 |
綱 要 簡 介 |
| 緒論(一) |
犯罪理論
犯罪基本思考體系 |
| 緒論(二) |
刑法的目的
罪刑法定原則
行為理論上 |
| 刑法上行為 |
行為理論下
作為與不作為
行為人
行為與結果 |
| 構成要件(一) |
構成要件之概念
種類與犯罪類型 |
| 構成要件(二) |
因果關係
客觀歸責理論
構成要件故意之要素
類型與特別情況 |
| 違法性(一) |
違法性之概念及其本質
阻卻違法事由(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
| 違法性(二) |
依法令之行為
正當行為
得被害人承諾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
| 罪責 |
原因自由行為
不法意識
阻卻減免罪責 |
| 錯誤論 |
構成要件錯誤
禁止錯誤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容許錯誤 |
| 行為階段 |
未遂犯
不能犯與中止犯 |
| 多數行為人(一) |
共同正犯(一)
犯罪支配理論
共同正犯(二)
間接正犯 |
| 多數行為人(二) |
教唆犯
幫助犯
共犯與身份專論 |
| 競合論(一) |
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 |
| 競合論(二) |
牽連犯
連續犯
數罪併罰 |
| 刑法分則緒論 |
解題思考模式
出題趨勢
分則準備方法
安排讀書計畫 |
| 個人法益(一) |
妨害生命
身體與自由之犯罪 |
| 個人法益(二) |
妨害名譽
秘密等罪
兼論刑法新修正條文 |
| 個人法益(三) |
個別財產法益緒論 |
| 個人法益(四) |
竊盜罪
搶奪罪
強盜罪 |
| 個人法益(五) |
整體財產法益等罪
詐欺
背信 |
| 個人法益(六) |
電腦犯罪
恐嚇取財
擄人勒贖
贓物罪 |
| 社會法益(一) |
公共危險罪章
不能駕駛罪與肇事逃逸罪專論 |
| 社會法益(二) |
公共信用
妨害風化罪 |
| 國家法益(一) |
瀆職罪
新修正圖利罪之評析 |
| 國家法益(二) |
妨害公務罪 |
| 國家法益(三) |
妨害司法權正當行使 |
| 參 考 用 書 |
| 書 名 |
作 者 |
出 版 社 |
刑法總則(上)(下)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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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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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版 |
| 刑法通論 |
蔡墩銘 |
五南 |
| 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 |
黃榮堅 |
元照 |
| 刑罰的極限 |
黃榮堅 |
元照 |
| 刑法總則 |
蔡律師 |
高點 |
| 刑法分則 |
蔡律師 |
高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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