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76號
公佈日期:2010/04/30
 
解釋爭點
健保法細則對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工會者,按投保額分級表第6級起申報,合憲 ?
 
 
另外,由系爭規定在研擬之初所召開多次的協調會可知,這種費率的決定乃經主管機關、學界及相關職業團體的討論,才獲得了系爭規定內容的共識[7]。且系爭規定實施過程,保費的調整每次都經過協商,甚至屢有勞工團體因經濟景氣不佳而陳情協商而延緩調整之情形出現[8]。系爭規定並非出自於主管機關或立法者單方面恣意判斷,而有「民主參與」的程序在焉,更強化了系爭規定民主正當性的因素[9]。
三、我國健保法制的特性—柔性、充滿人情味的「臺灣特色」的健保法制
我國立法者遵守憲法基本國策的指示,而構建出的第一代健保法制,也透露出濃厚的「臺灣特色」。此特色顯現出其具有柔性、人情味的特徵,沒有公權力與錙銖必較商業色彩。整體而言,我國第一代健保制度是偏向社會主義,而不像西歐(例如德國)、美國,走的是偏向資本主義與市場經濟的道路[10]。本席之所以指出我國健保的特色具有濃厚的「臺灣口味」,可以由下列現象得以見之:
(一)未實施嚴格的「對價給付之政策」
我國健保制度不斤斤於投保人的實際收入,反映在其對投保人承擔保費額度義務的規定之上。儘管本院釋字第四七三號解釋中已經指出了全民健康保險法應當「符合量能負擔之公平性」(釋字第四七三號解釋亦持相同見解),但本法實施自始迄今,就沒有厲行此一原則。此由現行(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衛生署制定之「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只將全國投保人的收入區分為五十五級(由實際月薪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至最高的十七萬五千六百零一元以上一級)便可得知。此正如同吳庚大法官在釋字第四七二號解釋協同意見書所指出的:「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公保制度)給付與對待給付之間,沒有採行『嚴謹對價關係』」。因此保費的高低並沒有真正反應出投保人的實際收入。及其可負擔的能力。這當然部分因素必須基於查核的困難,但對於其他較可能查核的投保人,立法者也沒有努力要將納稅的義務與資訊掛勾,以獲得投保人負擔能力更具體之資訊。這遲至在第二代健保才實施的改革,即可以看出第一代健保法制的寬鬆色彩,以及漠視保費大幅偏低的事實。
(二)採取強制投保強調的「社會互助」理念
我國健保法第十一條之一規定,採全民強制投保的立法政策。這種類同北歐(瑞典)的政策,具有強烈的社會主義色彩。按人民可否主張其願意透過自由市場的保險機制,而拒絕加入強制性質的健保?易言之,強制健保是否侵犯到人民的自由意志?本院釋字第五二四號及第四七二號解釋則肯定這種強制投保的合憲性。相形之下,德國則許可高收入的國民,無庸加入國家健保,只要其有參加其他健康保險,即可免除強制加入的義務。國家只要求每個國人一定要有健保,不論加入公立或私立保險體系皆可不論。
目前的健保保費偏低,雖然對高所得者並無太大的影響,然而一旦實施第二代健保後,高所得者承擔保費的比例將更大幅增加。將可預期地可能會產生新的疑慮:高所得者已經付出更多的所得稅,如今又要付出高比例的健保費。而其獲得健保給付與其他低保費的投保人,並無品質上差異。此制會否形成同「健保稅」的雙重課稅,而違反比例原則及財產權保障之原則?自不無可慮。但至少亦可看出我國健保制度這種「社會協力」的社會主義色彩,富人付出更多(但自己獲得醫療服務並不更多)的保費來分擔其他較弱勢者之保費負擔。
(三)柔性的健保法制
我國健保法制最具有「臺灣特色」,乃在於柔性與人情味。顯現在前者「柔性」的部分,可以舉本法對於「以多報少」的查處執法態度,予以說明。
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應依投保金額分級表所定數額自行申報,並由保險人查核;如申報不實,保險人得逕予調整。本條文賦予保險人擁有「逕行調整權」外,本法另外還賦予處罰權。此見諸本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短繳之保險費外,並按其短繳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至四倍之罰鍰:一、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將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以多報少者。二、第二類、第三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將其投保金額以多報少者」。
我國實施健保後,「高薪低報」的情形頗為嚴重,特別是在職業工會會員投保者,情形最為嚴重,甚至統計有高達百分之九十七的被保險人以最低投保金額投保[11]。儘管此現象早為社會所共知,但作為保險人的主管機關,十五年來卻只有行使「逕行調整權」。以下述的資料即可顯示出來:

但是保險人有無依據本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行使裁罰權?依本席搜尋我國行政法院的訴訟資料顯示,並沒有發現任何一例相關的案例。此種現象顯示了我國健保單位並沒有採取一般公權力式的執法方式,來對於此違反「公平負擔」原則的違規行為。
至於「人情味」的色彩也可見諸於健保法第十條許可曾加入保險紀錄者,即使旅居國外,且多年未繳保費,但返國後仍然許可就醫。此制度雖屢受抨擊,且將於二代健保後加以改正,但也足以顯示我國健保制度未有錙銖必較的心態。
 
<  1  2  3  4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