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tor,(1)執達員;(法院的)傳票送達官<br>(2)旅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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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viator,(1)執達員;(法院的)傳票送達官
(2)旅人
中文:(1)執達員;(法院的)傳票送達官
(2)旅人
解釋:〈拉〉
(1)(羅馬法)
(2)臨終結算〔viatical settlement〕中的人壽險保單持有人。其在久病或患病至晚期時,以收取總付相當於保單面值一定比例的金錢為對價,將保單出售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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