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sonable part(s),動產特留份,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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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easonable part(s),動產特留份
中文:動產特留份
解釋:(英格蘭古法)
依普通法,丈夫去世時應將其不動產的2/3留給其遺孀和子女,《大憲章》〔Magna Carta〕強調了這一點,但後隨時間推移而未得到有效執行。在蘇格蘭和其它歐洲國家也都有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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