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d principi placuit,legis habet vigorem.,君主意旨,即具法律效力。,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Quod principi placuit,legis habet vigorem.,君主意旨,即具法律效力。
中文:君主意旨,即具法律效力。
解釋:〈拉〉
普通法被證明是一個充滿活力和健康原則的體系,明顯有助於公民自由的成長,它並不因這種由《民法大全》引入的奴隸性政治準則而失色。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