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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arson,堂區主持牧師
中文:堂區主持牧師
解釋:對堂區的教會擁有全面管轄權的牧師,是獨立法人,對本堂區教會的財產可自由處置。成為堂區主持牧師的四個必要條件是:神品、推薦、授予和就職。當該牧師死亡或另任其他聖職時終止原職。在英國法中,通過聖俸轉交俗人〔impropriation〕就任的堂區主持牧師為堂區長〔rector〕,通過聖俸轉撥〔appropriation〕就任的牧師為堂區長代理〔vicar〕,他代替堂區長行使宗教管轄權〔cure of sou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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