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e de facto,事實上的法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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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judge de facto,事實上的法官
中文:事實上的法官
解釋:指表面上具有法官的頭銜,以法律的名義履行法官的職責,但其法官權限的取得存在程序上的缺陷的人,如不是根據憲法任命的,或未作任職宣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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