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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actor,(1)代銷商;行紀人
(2)保理商
(3)次債務人;案外債務人
(4)地產管理人
中文:(1)代銷商;行紀人
(2)保理商
(3)次債務人;案外債務人
(4)地產管理人
解釋:(1)受貨主委託銷售貨物並賺取佣金的代理商。與一般代理人〔agent〕不同的是,該代銷商通常以自己的名義支配和銷售委託人提供的貨物,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在代委託人銷售貨物時,代銷商須依照委託人所指定的價格及條件進行交易,不得隨意變更。
(2)經營保理業務,進行應收賬款貼現的商號。
(3)→ garnishee
(4)〈蘇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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