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laration against interest,對本人不利的陳述,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declaration against interest,對本人不利的陳述
中文:對本人不利的陳述
解釋:〈美〉
非訴訟當事人,且不能在庭審時作為證人出庭作證的人在法庭外所作的於其本人的金錢或財產利益不利的,或者可能導致其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的陳述,可以作為傳聞規則的例外作為證據予以採信。但《聯邦證據規則》〔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規定,可能使陳述人承擔刑事責任或可以使被告人洗清罪責的此種陳述,除非有旁證能夠明顯表明該陳述的可信性,否則不能採信。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考點速讀、提分必備
114年司律雲端函授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台政法研所專攻班
文章深度解說、題測評析